对于工程款纠纷所引发的律师服务费用收取标准,通常会依照收费模式的差异而有所区别,从而涉及到律师费具体计算方法的议题。
然而,针对此项事宜,现行法律并未对此设定严格的规定或标准。
一般而言,主要存在着两种收费方式供参考:
第一种即为一次性支付律师费的金额,其具体金额往往是依据争议标的额以及所在地律师协会所推荐的计算比例来确定的。
以天津市为例,此类收费标准约为人民币9万元左右,委托人与律师可以在此基础上进行进一步的商谈和协商,最终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价格。
这种收费方式属于市场调节定价,国家并不强制干预。
第二种则是根据诉讼案件的最终结果来收取律师费,例如按照实际执行到位的款项的一定比例来收取费用,比如按照执行到位款项的10%-15%来收取,这种收费方式通常被称为风险代理。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二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和获准执业的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九条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一)耗费的工作时间;(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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