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省级及以上表彰一次或受到校级表彰两次及以上的学生,可申请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但需遵守禁止进行任何学术不端行为的规定,如作弊、抄袭他人论文或剽窃他人研究成果等行为。
禁止进行任何学术不端行为,包括作弊、抄袭他人论文或剽窃他人研究成果等行为。如经过考察,确已改正错误,进步显著,受到江苏省省级及以上表彰一次或受到校级表彰两次及以上,由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特议申请,经继续教育学院审核后提交南京医科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如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可授予其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
成人教育学士学位可以转让吗?
根据我国《学位条例》的规定,成人教育学士学位可以转让。但是,根据《学位证书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学位证书遗失或者被盗抢的,可以申请补发或者换发。
另外,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教研厅〔2019〕1号)的规定,研究生在完成学业后,学位证书毁损、遗失的,研究生可以向学校申请补发或者换发学位证书。
因此,成人教育学士学位可以转让,但是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和程序。
这段话强调了学术不端行为的禁止以及成人教育学士学位的转让规定。同时,指出研究生可以向学校申请补发或换发学位证书,但需要符合相应的条件和程序。最终结论是,成人教育学士学位可以转让,但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二条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须符合下列全部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艰苦奋斗、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有理想、有道德、守纪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通过课程设置中的每一门课程考试及相关考核,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专业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三)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学制期+2年)且在规定的学士学位申请时间前,符合毕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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