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退房:
1、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
2、购房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的。
3、购房合同存在重大误解或开发商欺诈订立的。
4、按揭不能的。
5、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的。
6、房屋主体结构质量存在问题的。
7、房屋质量严重影响使用的。
8、房地产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的。
9、套型与图纸设计不一致的。
10、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的。
11、开发商迟延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超过一年的。
商品房按揭贷款合同解除具有溯及力
在继续性合同(如不动产或动产的租赁合同)中,合同订立的目的在于发挥租赁物的使用效能,合同双方的总给付量自始并不确定,而有赖于合同之持续履行。在合同解除时,基于已经使用部分而为之给付无须也不适于回复原状。商品房按揭贷款合同中,银行付出之贷款均为一次性给付,该给付自始即已确定。而借款人之债务履行虽表现为一定时段内的继续性给付,但其总给付量亦为自始确定。故按揭贷款合同在一时性特征方面与前述的分期付款卖房合同具有相同之处。所以基于此种一时性特征,应当赋予商品房按揭贷款合同解除以溯及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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