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燃物质发生化学性爆炸的条件
(1)存在可燃物质,包括可燃气体、蒸汽或粉尘。
(2)可燃物质与空气(或氧气)混合并且达到爆炸极限,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3)存在火源。
2.影响可燃气体爆炸极限的因素
(1)温度:混合物的原始温度越高,则爆炸下限降低、上限增高,爆炸极限范围扩大。
(2)含氧量:混合物中含氧量增加,爆炸极限范围扩大,爆炸上限显著提高。
(3)压力:爆炸混合物的压力增大,爆炸极限范围扩大,爆炸上限显著提高。
(4)火源能量:火源能量越大、加热面积越大、作用时间越长,则爆炸极限范围越宽。
(5)惰性介质:如在爆炸混合物中掺入惰性气体,随着惰性气体所占体积比例的增加,爆炸极限范围缩小;惰性气体的浓度提高到某一数值,可使混合物不能爆炸。
(6)容器:容器直径越小,火焰在其中越难蔓延,混合物的爆炸极限范围则越小;当容器直径或火焰通道小到某一数值时,火焰不能蔓延,可消除爆炸危险。
3.可燃气体防爆措施的原则
(1)预防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设备、管道、容器密闭,防止可燃气体泄漏;
取代可燃气体或控制可燃气体的用量;
负压操作;
通风换气;
惰性介质保护等。
(2)控制火源:
禁止明火(包括吸烟);
防止静电积聚(引起静电火花);
防止摩擦、撞击(引起火花);
防止电气设备、线路引起电火花等。
(3)消除或减低爆炸威力:
安装可燃气体泄漏报警仪;
安装泄压装置;
尽量把可能发生爆炸的设备设置在露天或敞开、半敞开式的建筑物内;
保证可能发生爆炸的厂房有足够的泄压面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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