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这些情况不受追诉时效限制:
1、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
2、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
一、什么情况下追诉时效可以延长?
导致追诉时效延长的法定事由有两种:一是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二是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二、强制措施是否受追诉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说明案件已经立案,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不受追诉时效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三、追诉时效中断有哪些条件
追诉时效中断有以下条件:
1、犯罪行为持续或者继续的,从犯罪行为结束之日起计算。前罪起诉期限自犯罪之日起计算;
2、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起诉期限的限制;
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不立案的,不受起诉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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