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后多长时间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民事案件应在立案后3~6个月内审查。《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应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从立案日起6个月内审理。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由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如果需要延长,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应适用简易手续审理案件,立案日起三个月内审理。
法院定期宣判是什么意思
人民法院定期宣判的,意思是会确定一个时间对案件进行宣判。法律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时,可以根据案件的审理请求确定宣判方式,人民法院可以进行当庭宣判,也可以定期宣判,人民法院审理结束后,选择定期宣判的,说明人民法院会重新确定一个时间,然后对民事案件作出相应的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百六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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