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义:摇号购房即摇号选房,是指开发商先公布要销售的楼宇,在特定的时间段内,发放固定数量的VIP选房卡,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公开摇号选房。
2、概述:由有声望的人士用电脑摇取第一位购房人,第一位购房人先用电脑摇取第二位购房人,之后第一位购房人选房并亲自在公示的房源价格表上销控房源。
3、本流程借鉴自《兰州市关于经济适用房摇号选房的说明》说明文件,一般企事业单位可以照此方案进行执行。
1)通报
由执行单位向新闻媒体通报选房相关事宜,包括选房采取集中地点、集中时间的方式,具体选房地点,并且通报公证和监察部门进行全过程监督。
2)看房期
执行单位公布看房时间。
为了让购房者最大限度地了解房屋结构、朝向等具体情况,这里要求要求建设单位在房源现场张贴小区总平面图(标明配售房源楼号)、分层平面图、楼盘表(标明单元、房号、单套面积、朝向),指定专人负责接受购房人的咨询。对于没有报够人数的房源,将整栋楼、整单元提供房源。建设单位要安排专人打开房屋,让选房人入房查看,以方便选房人充分了解掌握房源具体信息。
3、选房程序
叫号3次未到场选房顺序顺延
为确保选房工作按计划进行,要求选房人应在规定时间入场,一般为上午8时入场,下午15时入场,半小时后正式开始选房。
每个选房入围家庭只限1人参加现场选房,原则上为申请人。申请人当日参加选房的,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以下简称《准购证》)原件。如果申请人因故不能参加,可由其配偶或亲属代为选房,选房时携带本人及申请人身份证原件(不能提供身份证原件的,可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申请人出具的委托书、《准购证》原件。
整个选房过程要在公证处和监察局监督下进行,选房按摇号产生的顺序依次进行,每10个选房人为一组。选房时工作人员按摇号确定的顺序号依次叫号,选房人确定认购房屋并摘取房号牌,凭房号牌进行登记,建设单位发放缴款通知单。选房人摘牌后不得反悔。
选房人在叫号3次未到场的,选房顺序顺延;在当天选房结束前仍未到场的,视为放弃当次选房资格。选房人在选房现场经工作人员3次提示未能确定房源的,选房顺序顺延,由后一位选房人依次递补选房。
全文88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