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在工厂内死亡是可以通过工伤保险获得赔偿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为工伤情形,可以通过工伤保险获得赔偿。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的过错而造成职工受伤或死亡的,还可以向用人单位另行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工人在工地意外死亡赔偿费用标准
工人在工地意外死亡赔偿费用标准如下:
1.丧葬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发放对象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倍;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倍计算。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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