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解除需要哪些要求
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存在过错,使得一方可以直接解除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怎么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应该采取下列方法来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其他。
三、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有: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通知解除;3、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利的;4、劳动合同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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