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金融网络销售算诈骗吗?
需要看具体的情况来判断。
网络金融诈骗的表现形式:
1、“天天分红”受骗者众多
“天天分红”是时下最为流行的理财诈骗模式之一,兴起于2011年。平台号称用户只需要投入少量的钱,就能让资金在数十天内翻2-3倍,并且每天发放“收益”。
当用户投入一定的资金后,最初几天都会按期发放“收益”,用户如果不再追加投资,平台就会立即让其账户密码失效,无法获取本金。当用户看到有利可图,选择追加投资,这时平台会按期发放几天“收益”,等待更大笔的投资追加,如果没有追加,也会很快让其账户密码失效,无法获取本金。
天天分红”是堂而皇之的行骗,且可以通过百度等各种平台进行公开推广,所以受害人群庞大。因此大公司在某种程度上扮演了“天天分红”的诈骗推手。“我向某搜索网站举报这种诈骗行为之后,他们在接下来几天会将这类广告撤掉,但不出几天,广告又会重新上线。”
2、银行理财产品漏洞被利用
大量工行、招行和农行等用户纷纷在网上反馈收到短信提示,称自己的银行卡在网上购买了某款理财产品被扣除了大笔资金,并告知“如果不是您本人操作,请与我们联系。”当网友去atm机查询时发现,自己的银行卡余额竟然真的少了短信中告知的相同金额。
这时,如果真的就给对方打电话要求退款,你就正好走进了对方预先设好的圈套。对方会以退款需要确认是你本人操作为由,拿到你的短信验证码,并顺利将你的银行账户余额转走。
实际上,在得知余额莫名减少之后,如果用户通过去银行柜台查询就可以发现,自己的资金并没有丢失,只是从银行活期被转为定期理财产品,因而在atm机上无法查看。
原来,诈骗人员通过拖库与撞库、公共wifi、atm机针孔摄像头、电脑木马等途径获取的用户银行卡账户和密码后,顺利登陆账户,但由于没有手机验证码无法进行转账,因而想到利用银行卡内将活期理财转为定期无需短信验证码这一特点,顺利将余额由活期转为定期,然后诈骗用户说出短信验证码,盗走资金。
3、p2p平台频现虚假投资标的
p2p网贷眼下正发展火热,截至今年10月,已进入成交规模万亿元时代。然而,许多p2p平台也借此为目的,圈走了大量钱财。
二、立案规定
网络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2000元,达到诈骗罪标准。
数额较小,没有达到2000元,尚不构成诈骗罪,但是违反社会治安,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5~15日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但如果诈骗行为累计数额超过2000元,就可以追究诈骗罪的刑事责任了。
很多平台打着“高息”、“保本”、“短期标”等旗号发布大量虚假标的,吸引普通投资者,资金到账后便携款“跑路”,出现平台突然无法登陆、创始人消失或办公地点虚假等情况。
为了能在短时间内诈骗到大量资金,有平台在开业前声称要连续举办数天的优惠活动,等到开业后投资者蜂拥而至,然而平台很快就无法打开,甚至上午开业下午就“跑路”。
多家专业机构数据显示,目前广东、江苏、浙江、上海、北京、安徽、山东等省份成了p2p平台“跑路”的重灾区。
首先,笼统的说金融网络销售,如果是正常的营业行为的话,不是诈骗。但是如果说具有诈骗的特征,那么根据具体情况应当是属于诈骗罪的。可能大家对于某个地方还是不太清楚建议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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