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缓执行行政拘留最迟是60天,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所以暂缓执行的前提是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期限一般是60天左右,要等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完毕后,才可以决定行政拘留是否执行。
一、被处罚人如何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被行政机关进行处罚的当事人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时候,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且被处罚人或其近亲属依法提交了担保人或保证金的,则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二、行政拘留暂缓执行后还执行吗?
行政拘留暂缓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是被拘留人依法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二是被拘留人提出了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三是公安机关认为对被拘留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四是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依法提出了符合法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照法定标准交纳保证金的。根据本条规定,以上四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行政拘留处罚决定方可暂缓执行,同理,如果已经暂缓执行,一般没有发生以上的情况相违的情况,不恢复执行。
三、行政拘留是否可以暂缓执行?
行政拘留可以申请暂缓执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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