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地执业律师通常具备对当地社会网络及人际交往的深入了解,因此在案件调查取证阶段有望缩短时间、降低风险。
此外,他们与本地法院的沟通渠道更为畅通,这对于案件的推进具有积极意义。
值得注意的是,聘用当地律师不仅能够节约不必要的差旅费用,同时提高了面见委托人和分析案情的便利性。
(二)然而,在个别特殊案例中,当地律师可能无法接受委托。
例如,当委托人与当地政府发生纠纷时,由于担心触犯当地势力而影响自身职业发展,或者面临对方背景错综复杂、上下级人员关系紧密等问题,导致案件调查取证受阻,胜诉可能性极低。
在此种情况下,一旦进入法律程序将可能演变为长期的拉锯战,因此当地律师可能不愿投入过多精力为您代理诉讼。
此时,聘请来自其他地区乃至首都北京的律师或许能成为您的最佳选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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