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的约定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二十。如果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
什么是证约定金
证约定金是指以交付事实作为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的证明的定金,是定金的一种。
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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