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刘倩与被告周口市恒大中学侵权纠纷一案
时间:2023-04-27 20:53:18 234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原告:刘-倩,女,汉族,住淮阳县。

委托代理人:刘*明,男,住址同上,系原告之父。

委托代理人:任-斌,**团结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周口恒大中学。

法定代表人:欧*政,校长。

委托代理人:轩-君,周口市南郊乡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委托代理人:刘*清,周口市恒大中学办公室主任。

原告刘-倩与被告周口市恒大中学侵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并于2008年1月14日作出(2007)川民初字第0120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被告周口恒大中学于判决书生效后七日内退还原告刘-倩学费3290元,书籍资料费300元,住宿费700元,合计4920元.二、如被告不按上述时间履行给付义务,双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原告刘-倩不服此判决,上诉至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该院审理后于2008年6月30日作出(2008)周民终字第76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一、撤销川汇区人民法院(2007)川民初字第1207号民事判决;二、发回川汇区人民法院重审。本院重审

全文44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律师事务所 最新知识
针对原告刘倩与被告周口市恒大中学侵权纠纷一案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原告刘倩与被告周口市恒大中学侵权纠纷一案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