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15日,针对某品牌凉茶涉嫌非法添加中药材夏枯草的说法,卫生部在其网站上发布了《关于某品牌凉茶有关情况的说明》,称某品牌凉茶是依法备案和销售的产品。按卫生部1987年10月发布的《禁止食品加药卫生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传统上把药物作为添加成份加入,不宣传疗效并有30年以上连续生产历史的定型包装食品品种,经卫生部门批准并备案的可以销售。
因质疑某品牌非法添加中草药夏枯草,浙江杭州一普通消费者叶某于5月14日一纸诉状将某品牌告上了法庭。
叶某表示,起诉某品牌的真正目的是为了掀起都市人的保胃战!某品牌应该为消费者生命健康负责,把标示不适宜人群上升到整个食品标签管理的高度。
只是电话口头通知
某品牌身陷官司门,问题出在凉茶成份中的一味中药夏枯草,夏枯草不在卫生部公布的允许使用中药材名单之列。而根据中医的说法:夏枯草性苦寒,脾胃虚寒的人多吃之后有可能导致腹泻等不适,并非老少皆宜。
某品牌被消费者质疑在杭州也不算头一个,2005年,2007年,在北京、重庆,某品牌都被推上过法庭,案件在审理后被驳回,北京法院的驳回理由是原告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夏枯草有毒副作用,重庆法院的驳回理由是夏枯草能否作为凉茶配料不属于本案审查范围。
今年5月11日,卫生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中国疾控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常务副所长严卫星称,某品牌中的有些成分和原料确实不在卫生部公布的合法名单中。5月14日,卫生部在其网站上发布公告称,某品牌凉茶添加中药成分系经过备案。
叶某说自己天天一罐某品牌喝出了胃溃疡,医生也认为,叶某的胃病跟长期饮用某品牌有一定关系。所以他起诉了两方面,一是某品牌侵犯他的健康权,二是既然夏枯草不是人人适用,那某品牌应该在包装上注明不适宜人群。叶某的要求是赔偿医药费1元钱,所以这个官司的意义更接近于一个公益官司,希望解决的是食品规范成分,包装标注警示。
于是,叶某于5月14日一纸诉状将某品牌告上了法庭。但最终,法院的答复是:暂缓立案。
根据法律规定,起诉只要符合四个条件即可:原告是直接利害人,要有明确的被告,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叶某的律师徐敏说。
徐敏告诉记者,法院暂缓立案的情况非常罕见。
叶某告诉记者,现在法院对他的态度就是一个电话一句话:让卫生部去处理。并且到目前为止,他还没有接到法院方面的任何书面通知。
法院称立案要有依据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相关工作人员,他答复说:法院只是暂缓立案,等卫生部门关于某品牌非法添加中药的鉴定结果出来后再进行相关的法律程序。法院立案应该要有依据的,否则将无法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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