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领取失业保险金需满足以下条件: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一、失业保险是什么啊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并通过专业训练、职业介绍等手段为其再就业创造条件的制度。失业人员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且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领取失业保险金。
二、失业保险金最新获取条件
失业人员满足以下条件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三、上海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根据《上海市失业保险实施细则》规定,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二)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三)本人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四)解除、终止劳动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五)按照本细则规定办妥失业登记、求职登记和失业保险登记手续,并有求职要求。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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