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如美国、英国、法国、德国等,有限合伙的法律地位已经明确。有限合伙也给各国经济带来了生机和活力。据统计,1998年德国有限合伙企业的员工人数占所有民法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和私人有限责任公司员工总数的51%
此外,通过建立有限合伙企业,中小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可以通过有限合伙人筹集企业发展所需的资金,有限合伙人可以为自己的资金找到新的投资渠道。有限合伙有利于民间资本流入中小企业,解决中小企业长期存在的融资难问题
亚洲开发银行的一项调查显示,中国民间资金总量已超过11万亿元;根据陈兴的估计,中国的私人资产总额已经达到28万亿元。尽管私人资本总量巨大,但可去的地方却很少。大多数人仍然选择将钱存入银行生息,因此中国居民的储蓄余额逐年上升
另一方面,受经营规模和资金的限制,中小企业在资本借贷市场上一直处于不利地位,通过银行贷款融资的可能性也很小。我国《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债券管理条例》规定的发行股票和债券融资门槛过高。中小企业很难从正确的途径获得资金,因此剑在错误的一边,民间金融借贷从未停止过。伴随着巨大的民间资本,私募、推介会、老鼠会等暗流涌动。不仅政府难以监管,而且对中国经济的健康发展构成潜在威胁。如果有合理的投资渠道,资本的逐利性自然会引导民间资本的流入。对政府而言,借助有限合伙,引导民间资本进入中小企业,可以改善中小企业的资本状况,繁荣经济,促进就业。为什么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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