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一名26岁朱姓男子,平日里闲来无事,喜欢用手机聊天。不久前,他通过手机认识了一名女子林某(化名),在聊天中朱某了解到林某对美食比较感兴趣,便约林某10月9日在桥西某烤肉店吃饭,林某欣然应允。
9日晚,林某在狗市附近被朱某开车接走,二人来到相约的烤肉店吃饭,席间,朱某称自己在烤肉店当过服务员,对各种肉类十分了解,详细讲解了各种肉的烤制方法和吃法等等,并殷勤地给林某夹菜、烤肉,林某对其也有了些许好感。
两人相谈甚欢,渐渐到了深夜,10日零时左右,朱某称天色已晚,要送林某回家,林某没有拒绝,朱某便载着林某一路疾驰,当车开到僻静的北普陀山后山处时,朱某将车停在路旁,对林某实施强奸,事后朱某驾车逃走。
林某感到身心遭到了巨大的伤害,随即报警,锦州市古塔区警方立即组织专门警力对此案进行侦破,通过刑侦人员的大量走访调查,锦州市古塔区钟屯村人、26岁的朱某渐渐进入警方视线,10月15日10时,警方将犯罪嫌疑人朱某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朱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朱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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