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抚养权的答辩状的内容如下:
1、标题。标题写明“民事答辩状”,“民事上诉答辩状”。前者为变更抚养权第一审案件答辩状,后者为变更抚养权上诉案件答辩状;
2、变更抚养权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包括答辩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和住址等;
3、变更抚养权答辩理由;
4、落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无条件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变更抚养权的起诉状怎么写?
抚养权变更的起诉状,首先写明双方的基本信息,案由,以及诉讼请求,然后,尽量简要书写事实与理由部分。
变更子女抚养权,是离婚后父母双方实际情况发生巨大变化影响子女成长时,需要考虑的问题。因此,离婚父母想要变更子女抚养权,应注意以下几点: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2、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长到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一起生活时,应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出现了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方面的新情况,所以,应当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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