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证明需要办理程序:
一、《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时间:每周一~周五全天。
二、备齐父母身份证原件和接生医院出具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进行办理。
1、凭夫妇双方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在分娩医院领取《出生医学记录》;
2、持夫妇双方身份证明和《出生医学记录》到产妇户口所在办理程序办理程序地的妇幼保健院(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
三、办理程序:
1、持接生医院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在挂号处交费。
2、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一、出生证明丢了该怎么处理
出生医学证明遗失,需补发。父母或监护人应当向原助产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补发程序如下:
1、申请人应向原助产单位提交以下材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变更申请表,并附父母户籍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安机关或者村委会出具的遗失证明;
2、新生儿未入户的,应当提供父母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的未入户证明;原助产单位审核申请人提交的上述材料,审核原件,保留复印件,检查原分娩记录、出生医学记录和出生医学证明,并逐级报妇产科主任、医务科长、单位法人签字批准。
二、办理新生婴儿户口需要哪些资料
办理新生儿户口需要以下材料:1、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2、父母双方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3、夫妻双方结婚证;4、凡是婚内新生儿申报户口超过出生时间一年的,除以上证明材料外,还需出具婴儿母亲生产时所在医院分娩证明或者病例档案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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