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营利法人的权利机构有什么职权
根据《民法典》第八十条【营利法人的权力机构】营利法人应当设权力机构。权力机构行使修改法人章程,选举或者更换执行机构、监督机构成员,以及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成立法人的流程
1、核名:
在工商局领取“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拟成立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在工商局内部网上检索是否有重名,没有重名的,工商局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自己提前多准备几个名字,因为现在注册公司的时候,名字特别容易重复。
2、租房:
到写字楼租办公室,也可以使用自有的厂房或者办公室。
3、编写“公司章程”:
一般工商局网站都有“公司章程”的模板,进行修改或者请专业的律师修改或起草。
公司的所有股东要在章程上签字。
4、到工商局现场办理营业执照:
①公司设立申请书;
②公司章程;
③董事法人监事任免书;
④总经理任免书;
⑤全体股东法人身份证原件;
⑥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刻章:
凭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到专业刻章店刻印公章、财务章,正规的章是到公安分局备案过有刻章卡的;
6、办代码证:
凭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公章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7、税务登记:
凭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公章到所在区的国税或地税分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8、去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
带上公司章程、工商局发的核名通知、法人代表的私章、身份证、用于验资的钱、空白询征函表格,到银行去开立公司帐户,告知银行是开验资户。
9、转户:
到开验资户银行凭公司全套资料把验资户转成基本户。
成立公司需要去工商局办理相关手续。
营利法人中的权力机构的权利主要是可以修改法人的章程,也可以选举或者更换执行机构,监督机构的相关成员,而执行机构指的是由公司的股东或者是董事会成立的依照权力机构的指令来做出措施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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