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收集婚外同居的证据
1、收集婚外同居的证据可以通过查看当事人的短信,通讯软件的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寻找证人,录音等方式,当事人收集证据应当采取合法的方式,不能有侵权行为。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九条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时间等,并由经办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二、如何才算非婚同居
非婚同居包括婚前同居、无婚意的同居和事实婚姻。“老年人非婚同居”应当具体属于“无婚意的同居”。
非婚同居的构成要件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非婚同居的主体只能是无配偶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男女双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并非本文所研究的非婚同居。
2、因同居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所以非婚同居不具备合法婚姻的形式要件。这是非婚同居的与合法婚姻的本质区别。
3、非婚同居的双方当事人自愿建立类似于夫妻的生活共同体,并存在同居关系。这里仅指双方的生活形式是类似于夫妻的生活,并不涉及双方是否对外表现为夫妻关系。
4、非婚同居当事人双方具备合法婚姻的实质要件,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最低婚龄,且没有法律上规定的禁止结婚的其他因素。
5、非婚同居者的同居行为必须是公开的。非婚同居行为毋须同居双方以夫妻名义相称,只要同居行为是公开的即可。
6、非婚同居当事人的同居行为应当持续一定的时间,并且其同居行为不能有明显的间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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