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险、救灾等紧急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用单位、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使用后,应当返还被征川人。单位、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非法征用占用土地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满足以下标准的,应予立案:一次性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0.67公顷(10亩)以上,或者其他耕地2公顷(30亩)以上,或者其他上地3.33公顷(50亩)以上的,十二个月内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累计达到上述标准的,应当立案追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一条抢险救灾、疫情防控等急需使用土地的,可以先行使用土地。其中,属于临时用地的,用后应当恢复原状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使用,不再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属于永久性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不晚于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六个月内申请补办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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