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如何处罚
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的处罚是给予警告,并且一年内不得申请,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行政许可申请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二、行政许可中申请人权利有哪些
1.知情权
第四十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2.提出申请的自由权
《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但是,依法应当由申请人到行政机关办公场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除外。行政许可申请可以通过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
3.依法平等获得行政许可权
《行政许可法》第五条规定:“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
4.陈述权、申辩权、听证权、申请回避权、质证权和审核更正权
三、申请的行政许可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经纪资格认定的行政许可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已考试合格,具有从事经纪活动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
4.申请开办商品展销会的行政许可应提交的文件和材料。
5.举办单位具备法人资格的有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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