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一审后一般是六个月内判决,法律对开庭后多久判决没有规定,时间长短,这个主要看送达情况、案情等。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
一、案件一审后什么时候判决
民事案件一审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二、一审民事案件由什么人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
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进行一审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条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的基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
三、基层法院管理行政诉讼一审案件有哪些
行政诉讼法第13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据此,除法律规定由—上级法院管辖的特殊情形之外,行政案件都应由基层人民法院负责管辖。
行政诉讼法作出这种规定的原因是基层人民法院的管辖地域往往是案件的发生地,与原告被告当事人较接近,节省费用、便于法院调查取证、执行以及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基层人民法院没有裁量权。凡不属于其他级别法院管辖的案件,基层人民法院必须受理。
在发生基层人民法院因利害关系、管辖权争议等客观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情况下,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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