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登记之后,双方再复婚需要办理的手续是男女双方持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复婚和正常结婚登记程序所需要的手续是一样的。
离婚后复婚会幸福吗
复婚是指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可以看出复婚的唯一条件是双方自愿,不是以一方的意志为转移的。同时,如果一方想复婚的,就必须想办法争取对方的同意。同时,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另外,关于双方在复婚后能否过的幸福的问题,无法给出准确判断。这是双方共同经营的结果,如果方式能够吸取离婚的教训,努力的经营家庭,就一定能够幸福。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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