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年限新规定是什么?
时间:2023-03-09 14:13:05 21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根据民法原理和《民法典》规定,所有权是完全物权,无期限的限制,只因为转让、灭失、抛弃或国家征用等原因才能导致丧失。房屋的所有权属于所有权的一种,当然不存在年限问题的。而商品房所占用的、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是有期限限制的。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用地,商用建筑用地,工业用建筑用地。按建筑用类型有所不同,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商用房屋建筑权属年限为40年。

一、最新商品房商铺的使用年限

商铺的使用权,即是指权利人对商铺的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上的建筑物以及附着物的所有权,并且包括由上述权利产生的他项权,如典权、抵押权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较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因此,作为商业用地的商铺,其土地使用权的较高使用年限为40年,但是也并不是统一的,要取决于地方和城市,不同地方要知道对于开发商土地使用权规定是多少年。

二、宅基地使用权的期限

宅基地年限分两种:一种是国有土地上的宅基地,此宅基地应当有年限,不超过七十年;

一种是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此宅基地无年限,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获得的。

对于土地所有权,大家首先要明确一个概念,土地归国家所有,国有土地可以出让使用权。任何一块土地的招标、挂牌、拍卖、转让都只是转让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通过任何一种形式取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都是有年限限制的,并非永久使用。开发商支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有偿方式获得的仅是这块地有时间期限的使用权,一旦土地使用期满,国家将收回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也就是说,一旦土地使用权到期,不仅国家要收回土地,而且土地上的建筑等物也归国家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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