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主清算适用于哪些民事主体
自主清算适用于下列民事主体:
1.适合清算的法人组织包括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
(1)营利法人主要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等其他企业法人;
(2)非营利法人主要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
(3)特别法人主要为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2.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二、什么是自主清算
自主清算(或称自行清算),是依法进行清算的一种形式,指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的规定,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根据自身需要,在依法解散后,自行成立清算组,依照法律规定的清算程序,进行公司资产审计、资产清理、最终注销并退出市场的民事法律行为。
自主清算必须成立专门的清算组,由清算组负责处理清算程序。清算组成员一般由公司相关人员自行组成。
三、哪些情况下可以自主清算
在下列四种情况下,可以自主清算: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就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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