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是指采取合法有效的手段方式去讨要债务欠款。
进行债务追讨的方法有:
1、行政手段,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的经济合同仲裁机构可根据债权人的申请进行仲裁,裁决债务人必须履行债务。
2、经济手段,运用中断合作关系手段帮助讨债。
3、法律手段,在诉讼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债务追讨提供哪些证据
债务追讨中,债权人应提供的证据应包括:
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如合同、借条、收据、欠条等;
2、债权人一方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的证据。如钱款在何日何地通过什么方式交给了被告,而被告到期仍不归还,最好能提供与债权、债务人无关系的证明人;
3、如有担保人或介绍人,必须要提供担保人或介绍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若是单位担保,须提供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情况;
4、提供有关被告不履行义务的原因的证据。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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