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前首付购买的房子,办了婚礼未领证,能要回首付款吗
毫无疑问,该房屋有权要求收回,因为购买房屋的款项已经有充足的证据显示为男方支付。
依照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男方拥有法律权利将此房屋收回。
若女方拒绝退回此房产,则只需将男方为此房产所支付的款项归还给男方即可。
若双方曾达成明确的借款协议,即明示男方是以债款方式向女方提供资金支持,那么在此情况下,除非有明显证据表明女方存在不当行为,否则无法追讨已经赠与出口的财产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女方婚前买的房子需要公证吗
在婚姻关系建立之前购置的房产并不被强制要求进行公证。
婚前财产性质的房产并无硬性规定须进行公证的必要性。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条文仅限于自愿原则,关于婚前财产是否进行公证这一问题,主要取决于各民事主体的自由意志决定。
对于已在婚前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产,依据法律明文规定,属于婚前财产者将永久归属于对应方的单一私人财产,无论婚后时间如何延长都不得转化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婚前购房行为无需进行公证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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