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放弃继承权公证的审查和注意事项
放弃继承权公证的审查和注意事项有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身份、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是否确实享有继承权;
2.当事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受欺诈等影响其真实意思表示的事实存在;
3.被继承人的死亡日期,以及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是否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的。
通过以上审查内容之后,应依法制作并出具放弃继承权公证书。公证书自公证审批签发之日起生效。
二、放弃继承权公证需要多久
放弃继承权公证,公证机构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在申请15天内出具公证书。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三、公证放弃继承权之后能通过公证遗嘱继承吗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而遗嘱继承是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的,被人死亡后,不能再公证遗嘱,所以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后,不能通过公证遗嘱继承遗嘱。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修正):第四章 公证程序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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