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是指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行为;出售出入境证件罪,是指出售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行为。其中的“提供”既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出售”则是指有偿转让。本罪为故意犯罪,但不要求出于特定目的。行为人伪造出人境证件后又提供给他人的,属于牵连犯,应从一重罪处罚;出售出入境证件的行为,可能同时触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对此,应认定为想象竞合,从一重罪处罚。实施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同时触犯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出售出入境证件罪的,属于包括的一罪,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如何处罚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处罚如下:
1、负责办理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企图偷越境的人员,给予出入境证件或者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偷越境的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罪的主体是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持伪造、变造的护照、偷渡等手段偷越国境的人员,而故意予以放行的行为。
二、提供编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四个构成条件是?
提供编造的出入境证件罪的四个构成条件为: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向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签证等出入境证件的行为;该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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