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村集体是否为营利法人
法人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四类,后三类又统称为非企业法人;
西方国家民法典多采用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的基本分类。《民法典》没有采纳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的分类方法,而是总结我国既有的立法经验,采用了营利法人与非营利法人的分类方法,同时,专设“特别法人”一节,对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等作出规定。所以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村集体不属于营利法人,而属于特别法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六条【营利法人的定义及类型】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第九十六条【特别法人的类型】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二、营利法人和非营利法人的区别是什么
区分营利法人和非营利法人的意义在于其设立所依据的法律、程序及国家对法人所进行的规制不同。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
1、设立的依据不同。
营利法人通常要依据特别法而设立,如根据《公司法》而成立公司,而非营利法人大多要依据民法的规则设立。
2、设立的原则不同。
对于营利法人的设立一般采取准则主义,而非营利法人一般采取许可主义。
3、设立的目的不同。
区分这两类法人的重要标准在于是否实现社员本身的利益或者说是否满足公共利益的需要。
4、法人的能力不同。
营利法人可以广泛从事各种营利活动,而非营利法人只能从事非营利活动。
5、组织形态不同。
营利法人原则上只能采取社团的形式,但也有特殊的一人公司存在,而非营利法人可以采取社团,也可以采取财团的形式。
全文72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