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产权会有使用权,有使用权不一定有产权。
1、产权:所谓的“产权”严格意义上来讲应该是“所有权”,包含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产权是经济所有制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
2、使用权:不改变财产的本质而依法加以利用的权利。通常由所有人行使,但也可依法律、政策或所有人之意愿而转移给他人。
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产权有什么区别
有调查指出,超过70%的购房者不清楚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之间的不同概念,也没有意识到绝大部分能够入住的房屋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产权期限缩水情况,在不明不白中成为冤大头。购房者不理解概念从而干脆对其置之不理是造成隐性缩水问题得不到重视的重要原因。
还有购房者因为产权算了一笔账:住宅用地的使用期限是70年,但按房产证上的日期推算,买的房子一般只有65年使用期,整整少了5年!而买房时付的总房价却从未因此打折,少5年不就等于多付钱了吗?
遗憾的是,这种简单的估算方式没有得到房屋产权管理登记部门、房地产开发商、法律和经济学界人士的赞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全文60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