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小时工怎么扣税
时间:2022-08-15 23:51:38 450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兼职小时工的扣税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个人与其兼职的单位存在实质的雇佣关系,则其兼职单位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一、兼职小时工怎么扣税

兼职小时工具体扣税标准:兼职小时工超过5000元起征点也需要按照收入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未达到起征点虽然不用交税但是也同样是需要申报明细的。扣缴义务人必须依法履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义务。

二、兼职小时工要签合同吗

兼职小时工可以不签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在一个月以下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订立口头劳动合同,但劳动者提出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至少应当包括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等五项必备条款。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三、兼职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兼职是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应当分为广义的兼职和狭义的兼职来进行讨论:

1.广义的兼职,是指与某一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劳动关系未解除或终止的情况下到其他用人单位工作。如果劳动者是全职为新的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义务,只要具备了劳动关系的三个基本特征,就可以认定为劳动关系。

2.狭义的兼职则是指劳动者在不脱离本职工作的情况下,利用业余时间从事第二职业。即使具备劳动关系的三个基本特征,由于不具备全日制工作的特征,仍然不应认定为劳动关系。对于这类兼职,如符合《劳动合同法》第68条关于“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的规定,应当认定为非全日制用工;否则应当认定为劳务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概念】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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