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诉讼期间会强拆吗
1、一般不会强拆。行政机关对违法建筑作出拆除公告后,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机关不得对房屋强制拆除,等法院作出判决后,再决定是否强制拆除。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
二、司法强拆的流程
1、被征收人收到下面两份文件,又触发申请司法强拆条件
当被征收人收到《责令交地决定书》或是《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时,房屋就有可能面临司法强拆,注意是可能,具体条件需要详读相关法律规定。
2、行政部门向司法机关申请
司法强制拆迁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向法院申请,经审查后,由法院按民事诉讼程序实施强制拆迁。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强制执行申请书;
(2)行政决定书及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3)当事人的意见及行政机关催告情况;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3、法院展开审查
法院收到强制执行申请等材料后,要从申请程序、事实和法律等几个方面进行审查。这个环节很重要,这个过程,被征收人可以提出异议,进行依法维权。如果经过审查,执行申请合法、材料齐备,法院就会立案并及时执行。
4、法院通知被征收人并执行
此环节,确定审查结果,对需要立案执行的,法院要向被拆迁人或被拆迁房屋承租人发出通知书,指定履行期限,如仍不履行则将强制拆迁。基本上被征收人不提出异议,就会执行此程序。
5、将执行结果书面通知申请执行的行政部门,流程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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