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属管辖权可分为国内专属管辖权和国外专属管辖权。国内专属管辖权的范围如下:。因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因港口经营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经营地法院管辖。因继承而提起的诉讼,以被继承人死亡时的居住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以价值为准)为管辖范围。
涉外专属管辖范围如下:
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第266条,中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涉外民事案件包括: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在中国履行的合同纠纷
2。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纠纷
3。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
此外,根据国际私法的理论和实践,下列情形的案件也应由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因房地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房地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因港口经营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继承纠纷提起的诉讼比较复杂,一般不作为专属管辖权处理。
仲裁排除诉讼中的专属管辖权: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3条和第266条,民事诉讼意见受法院专属管辖。双方不得通过书面协议选择其他国家的法院进行管辖。除非仲裁裁决是通过协议选择的
如果您还有任何不明白的地方,您最好咨询我们的律师。com
全文47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