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履行有关审批手续登记经营范围的法律风险。
根据我国现有《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经营范围由公司自行决定,并由公司章程规定,对于一般性经营项目申请人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有关规定自主选择一种或者多种经营的类别,直接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即可。而对于许可经营项目根据国务院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实际,除前置许可经营项目需要在登记时提供有关部门的批准证、件外,其他许可经营项目应当在登记后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前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2、超越公司经营范围签订合同的法律风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根据该司法解释,公司超一般经营范围签订的合同不存在因超经营范围而无效的风险,但是如果签订的合同涉及需要审批的经营项目而未履行相关手续的,该合同将面临无效的法律风险。
3、超越公司经营范围开展生产经营的法律风险。
全文42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