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一、定金赔偿是什么
首先,定金可约可不约。但是对约定的数额有要求。即: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其次,定金属于实践性合同。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再次,定金具有惩罚性。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最后,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二、定金可不可以退?
定金可以退,但是需要符合法定条件。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三、定金和订金的区别是什么呢
定金和定金的区别如下:
1、定义差异,订金是预订所付的钱,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的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2、实质性内容差异,订金没有担保性质,不具备法律效应;定金有担保性质,具备法律效应;
3、退还资金的区别,订金可以通过双方协调归还,定金只能在对方违约时归还;
4、违约处理的区别,订金违约时违约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如果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则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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