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适用,犯罪行为及其社会危害性都不严重的轻微刑事案件,并且被害人有足够的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不需要人民法院进行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就适用简易程序。人民法院审理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案件,不应当适用简易程序:(一)公诉案件的被告人对于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二)比较复杂的共同犯罪案件;(三)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的;(四)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五)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
被害人宽恕能从轻处罚吗
从轻处罚简称从轻,是在法定刑范围内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种较轻或刑期较短的刑罚。有法定从轻和酌定从轻两种,亦可分为一般从轻和特别从轻。一般从轻适用于所有犯罪,特别从轻由刑法特别规定,只适用于特定犯罪。
本人所指的“被害人”并不限于《刑法》所特指的被害人,还应包含特殊情况下,如被害人死亡后继承人、无责任能力、限制责任能力被害人的监护人以及被害人特别授权的人。
虽然在公诉案件中被害人的愿望不能左右法官对被告人的定罪与否,但实际上判决的结果却或多或少的受被害人事后情绪、态度等影响。就被害人宽恕得以形成的原因来讲,莫过于被告人的积极悔罪和积极损害赔偿,既然被害人已经宽恕了行为人,说明行为对被害人造成的精神损害在很大程度上已得到了弥补。
自首自动投案指什么
也可以缓解被害人与被告人之间的紧张关系,这对建立安定团结的社会治安环境将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符合建立和谐社会的发展目标。因此,无论从量刑情节的根据上,还是从相关理论基础以及实践意义上看,被害人的宽恕都应该成为酌定的从轻量刑情节。
自动投案并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属法定情节。因此,此处的自动投案仅指虽自投案但不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或者先如实供述后又翻供的情形。这种情形不符合自首的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有利于案件的及时侦破,节约司法资源,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一十二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不建议或者不同意适用简易程序:(一)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二)对于案件事实、证据存在较大争议的;(三)比较复杂的共同犯罪案件;(四)被告人是否犯罪、犯有何罪存在争议的;(五)被告人要求适用普通程序的;(六)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的;(七)辩护人作无罪辩护的;(八)其他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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