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遇到这种问题都是允许进行补票处理的。
当乘客在车票指定到达站点之前提出希望超越预设终点继续乘坐列车的请求时,只要运输系统具备相应承载力,就会依法依规地给予支持和配合。
然而,乘客需要在上车之后的20分钟之内完成补票手续,并需交纳适度的补票服务费。
如未能按时进行补票,则将被视为无票乘车,按照规定需额外支付50%的费用。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第三十三条
旅客要求变径需补收票价时,车站可使用常备专用补价票或计算机票补价。补价时,应收回原票。符合使用原票乘车的规定时,可在原票背面注明“变更经由××站”,加盖站名戳或列车长名章,凭原票乘车。
《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第三十八条
旅客丢失车票另行购票时,车站另发新票。列车上补票时,注明丢失。由于站车工作人员工作失误,造成旅客车票丢失时,站车均应填发代用票,在记事栏内注明“因某某原因丢失”,将款额剪断线全部剪下随丙联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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