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肾癌手术患者在法律程序中能否获取取保候审的问题,答案取决于多个因素并需结合具体情况加以评估。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法规,取保候审这一特殊措施适用于那些可能被判处在管制、拘役或单独实行附加刑等轻度处罚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或者是那些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然而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若肾癌手术患者满足上述条件,并且其所犯之罪行程度较轻,同时具备真诚的悔过表现以及不再重蹈覆辙的决心和承诺,那么他/她便有资格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然而,最终是否能够获得批准,还将由司法机关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裁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全文47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