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者的区别如下:
1、从占有人丧失对物的占有时的心理状态而言,遗失物占有人遗失动产时,往往是无意识的,事后也一般难以准确回忆或说明遗失发生的具体地点;而遗忘物的占有人均是有意识地将物放置于某地,事后也能准确地回忆或说明物所遗留的具体地点或场所。
2、从占有变动模式上,遗失物为“占有—无人占有”模式,而遗忘物采取“占有—占有”模式。
3、从法律效果上,遗失物的拾得人享有费用或报酬请求权,而遗忘物的拾得人或发现人不享有费用或报酬请求权。
什么叫遗忘物和遗失物?
“遗失”指失去某物品,“遗忘”则指忘记某物品,未必失去。遗忘物与遗失物的区别在于:遗忘物一经回忆,一般都能知道财物所在位置,比较容易找回,而遗失物一般不知道失落在何处,因而不易找回。关于遗忘物的相关内容,由刑法调整;而关于遗失物的相关内容,则由民法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七条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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