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温州非机动车登记流程
1、申请,申请人现场或通过网上提出申请。
2、受理,符合受理条件,当场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
3、审查,对服务对象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核,提出准予许可或不准予许可的意见。
4、办结,送达申请人。
二、温州非机动车登记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8号,2011年4月22日予以修改)
第十八条: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的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三、温州非机动车登记地点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温州市鹿城区南郊街道过境公路里垟路口)2楼。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温州非机动车登记条件
列入省经信委产品公告的电动自行车。
温馨提示:需交验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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