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申请步骤包括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根据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有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如果不熟悉程序,最好委托律师代理。
建议按照规定的步骤先进行工伤认定申请,只有等到鉴定等级确定后,才能最终确定赔偿金额。第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人社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第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补偿有: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第4、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第5、工伤维权程序比较多,如果自己不熟悉,最好委托律师代理。
工伤认定申请步骤是什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工伤认定申请步骤如下:
1.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遇有特殊情况,经与用人单位协商后,也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或者用人单位未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予受理。
4. 用人单位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5.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6.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不符合事实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再次认定申请。
7.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收到再次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再次认定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8.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且其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以上是工伤认定申请的步骤。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及时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认定申请步骤如下: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或者用人单位未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工伤认定是维护劳动者权益的重要环节,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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