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即债务人)自行启动破产申请的条件应当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到期债务无法清偿;2、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条件一: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举证主要包括:1。持有的现金不能清偿到期债务;2、可立即变现的资产金额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可变现资产应定义为非主要资产)。因此,在债务人提交的财务资料中,反映货币存款余额和可以立即变现的资产金额之和低于到期债务金额,可以满足。条件二: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证据,主要包括:1。一般来说,在当期的资产负债表中,资产数量小于负债数量。债务人的所有资产总额小于所有到期债务和到期债务总额。2、如果债务人的财务信息没有实际的资产核销,如无望的到期应收账款(债务人的债权)、积压无法销售的库存、设备损坏和淘汰、对外投资失败等。,可能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的资产金额不能反映客观资产状况,甚至总资产会大于总负债。此时需要债务人核销实际资产,使资产负债表反映客观资产负债情况,或者证明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3、另行证明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本博客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资产损失金额的评估;二是无法实现资产金额的评估;三是业务能力的评估。债务人完成上述证据准备后,可以申请破产。
债务人能申请破产吗
可以。首先由债权人、债务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人民法院在收到破产案件申请后,认为申请事项符合法定条件的,出具破产清算裁定书,然后在人民法院的主导下成立清算组,由清算组负责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
《企业破产法全文》第二条、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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