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工伤的4个条件是:
1、在工作时间或工作时间前后;
2、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场所内或因公外出期间;
4、主观过错,除了劳动者本人故意外,即使劳动者有过失或者重大过失,仍然认定为工伤。
山东工伤保险待遇包含哪些项目?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
(一)医疗费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交通费、食宿费
(四)康复治疗费
(五)辅助器具费
(六)停工留薪
(七)护理费
(八)生活护理费
(十二)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
(2)供养亲属抚恤金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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