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在被拘留后最长时间可被拘留三十七日。如果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该未成年人,则应在拘留后的三天内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审查批准请求。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而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在被拘留后最长时间可被拘留三十七日。如果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该未成年人,则应在拘留后的三天内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审查批准请求。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而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公 安 机 关 提 请 审 查 批 准 逮 捕 的 期 限 为 3 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十日。
因此,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期限为3天,但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10日。这一规定旨在确保被拘留的人及时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保障了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合法权益。
这段话阐述了未成年人在被拘留后最长时间可被拘留三十七日,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该未成年人时,应在拘留后的三天内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审查批准请求。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这一规定旨在确保被拘留的人及时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保障了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合法权益。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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