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符合条件有效,具体条件如下:
1、买卖双方都有相应的能力订立合同;
2、买卖双方对房屋买卖的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因此,虽然没有得到对方配偶的同意,但同时具备上述要求的,房屋买卖合同有效。相反,会直接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如果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房屋将处于原状态。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有什么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过程中需要注意内容条款、格式,标的是否准确具体,开发商资质审查等方面,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
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
合同主体名称和签订人名字首尾须保持一致。出卖方应该注意买受方合同尾部的单位名称须与合同首部的单位名称一致、所加盖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上的单位名称须与书写的单位名称一致,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名字是否与真实名字一致,不能有错字、别字、漏字或简称。
买房子交的钱可以退回,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要审查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要明确合同的内容,要约定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法,订立买卖合同以后,出售房屋的一方反悔,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不仅要支付违约金,还要返还房屋购买人支付的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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