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如果员工在工作时间或工作场所因工作而受伤,可以认定为工伤。工厂规定早上8点上班,12点下班。2013年8月16日10:00,刘先生在车间工作,由于线路检修,工厂暂时停工。刘某车间的工人们在车间外马路边的树荫下休息,等待电话。天气炎热,刘某和另一名工人架起简易棋盘,开始下棋。就在这时,一辆运输公司到丝绸*厂运输设备的车辆经过,一辆生产设备的车架上因捆绑松动,正好撞到刘某正在下棋的左脚,刘某被送往医院,经鉴定构成残疾。刘某要求丝绸厂承担相应责任,但由于刘某没有因公受伤,丝绸厂拒绝承担责任。2013年12月,刘某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劳动保障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认定刘某为工伤。丝绸厂不服,以劳动保障部门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对刘某的工伤认定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刘某不构成工伤。刘某在工休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私人娱乐活动致伤,且不在工作场所,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第二种意见认为刘某属于工伤。刘某受伤地点在工厂,受伤时间在单位规定的工作时间内,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发生意外伤害的,认定为工伤。刘某之所以休息,是因为工厂停电。刘某在车间外与工人下棋,等待工厂来电继续工作。在这段休息时间里,他们不能完全控制自己的时间,但仍然受到一定的工作纪律约束,属于工作时间。另一方面,刘某受伤的地方虽然不在车间,但发生在工厂,属于工作场所。为了在以后的工作时间更好地工作,创造更高的劳动效率,刘先生在停电休息期间与工人们对弈。其在车间外等候电话的行为也是由于工作原因
全文68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